问题 | 没欠条能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完全具有这种权利。
面对债务拖欠不还的情况,您可以慎重考虑采取法律行动,然而这需要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限内行使此项权力。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欠条、录音以及付款凭证等多种形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借据应当是原版未经任何修改或复印处理过的版本。 若借据上明确记载了还款日期,那么相关的诉讼时限将从该借款到期的那一日开始计算为三年; 若未标明还款日期,您可以随时向借款方主张还款,并且从首次催告对方还款的时间点起算,三年之内有效。 待法院作出裁决之后,若借款方仍然逾期未偿还债务,您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针对恶意拖欠的行为,甚至可以对债务人实施拘留。 倘若借款人生前去世,那么其遗产也可以作为还款来源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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