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我全责对方起诉我怎么办我没钱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车祸我全责对方起诉我怎么办我没钱赔偿 若遭遇严重交通事故并被司法机关判定为全责方,面对其提出的诉讼申诉,尽管面临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赔偿的困境,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可行之道。首要任务是积极参与庭审环节,务必确保在席庭审中规范准确地说明案情实况。倘若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可尝试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拟定一份分期付款的赔偿方案,以此表达您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逐步履行赔偿义务的诚意。 再者,尽管法院在裁决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您的实际经济状况,但这并不代表您可以因此逃避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祸我全责对方起诉我怎么办有保险理赔 若在重大交通事故当中,您不幸被评估为主要负责方,那么面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诉讼官司,您大可不必过度担忧无法应对。首要之务,便是尽可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庭审程序,同时务必尽快将相关事宜通知到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在其责任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您有必要向法庭提供您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 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则需参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指出:“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若致人伤残,还须赔偿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若致人死亡,还须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在庭审过程中,请务必重视搜集和整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材料,例如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车祸我全责对方起诉我怎么办赔偿车的折旧费 在面临此种状况之时,您无需过度惶恐不安。首要之事便是积极地展开应诉环节。若对方以侵权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您对其车辆折旧费用进行赔偿,那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将全面衡量各种复杂的相关因素。通常来讲,在司法实践领域内,关于车辆折旧费用赔偿事宜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争议性。 然而,针对那些刚购置不久或使用期限较短、行驶里程较少的车辆而言,公平起见,法庭或许会适当认可并授予一定数额的折旧费用,但是所需的评估与证据支持必须严谨无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若遇严重交通事故被判全责,面临赔偿困境,不必绝望。庭审时需积极出席,准确阐述案情。若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赔偿,可尝试与原告友好协商,制定分期付款计划,以展现承担法律责任的决心。这样既能解决燃眉之急,也体现了诚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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