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去过山东却被立案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遇到因欠款而受对方诉讼之困扰,作为债务人,您此刻应立即履行还款的义务,倘若所遇资金短缺之困境,可尝试与原告方共同商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从而争取令其撤销诉讼。
2、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均需按既定之期限归还借款。 若对于借款期限尚未作出明确约定或存在模糊之处,则可依照该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进行推定,若仍无法确定,则借款人有权随时偿还借款; 而贷款人也可通过催告方式,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偿还。 3、此外,根据第六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均可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 若贷款人同意,则展期请求得以实现。 同时,第六百七十六条亦规定,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则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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