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已宣告破産的企业来说,该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福利(包括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金等)、应划入员工个人户头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向员工支付的各种补偿金都将作为优先偿还对象;
(2)公司在破产前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公司所拖欠的税务款项也需要先行偿还; (3)对于普通类型的破产债务,则可以视为第三顺位的偿还对象,在上述人群得到完全赔偿之后,有剩余的情况下方可用于普通破产债权的偿还。 若公司的资产总量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全部偿还请求时,各债权人之间则需按照比例额度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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