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被莫名其妙的转走,怎么追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追回钱款。如果收款人拒不退还钱款,或者通过银行也无法获知收款人的联系方式,汇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起诉收款人,要求其返还不当收益。为避免日后执行困难,汇款人还可以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收款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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