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如果是由于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则要由居间人举证其已尽义务。
居间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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