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的执行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没收财产的执行的规定有:
1、在没收财产之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应当由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过债权人的请求,应当偿还。 即没收的财产应当偿还其所欠的债务。 2、没收全部财产的,但也应当保留必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其家属应该因其而受到牵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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