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标准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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