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跑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起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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