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债务怎么追究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承担:通常来说,婚后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日常的共同生活,例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房屋贷款等,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事业,像一起开店、办厂等,那么这类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2.个人债务的承担:若债务明确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为个人的不合理开支,像赌博、吸毒等所欠下的债务,就应当由该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不需要为此负责。 3.债权人的权利: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利向夫妻双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把夫妻双方都列为共同被告。 4.离婚时债务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清偿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5.追偿问题:若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在离婚后是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总之,要依据债务的具体情形判断其性质,明确承担主体和追究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后小朱为开店向小胡借款。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胡主张小朱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二人偿还,小李则称开店是小朱个人行为,自己不知情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开店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属夫妻共同经营事业,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小李需共同承担。 2、若小李能证明开店完全是小朱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那此债务可能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担责。 3、小胡作为债权人,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权将小朱、小李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4、离婚时,若为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时,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5、若一方承担超份额债务,离婚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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