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背着妻子借的钱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丈夫背着妻子去借钱的时候,如果这笔借款既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也没有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借的,那么妻子是没有义务去偿还这笔钱的。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它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 其一,借款必须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比如家庭的日常开销、子女的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像夫妻一起经营的生意所产生的借款等。 其二,夫妻双方要有共同举债的意愿,也就是双方都知道并同意借这笔钱。 倘若只是丈夫一方去借的钱,而且没有满足上述这两个条件,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了,又或者妻子在事后对这笔债务进行了认可和追认,那么这种情况下,妻子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了。 案情回顾: 小朱背着妻子小丽向他人借款。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也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债权人要求小丽偿还,小丽拒绝,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此借款小丽是否有偿还义务。 案情分析: 1、从小丽角度看,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也非共同举债意愿下产生,按规定此债务应属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偿还责任。 2、从债权人角度,若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小丽事后追认,就不能要求小丽偿还该笔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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