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男方欠款还能追责女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要是男方的欠款属于他自己的个人债务,那女方是不用去承担任何责任的。
不过,要是这欠款是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并且是用于夫妻一起生活、一起经营,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这种情况下女方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啦。 要是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欠款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里,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不承担责任的主张。 总的来说,得依据具体欠款的性质以及用途等这些因素,来全面地判断女方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的规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具体到每一个实际情况,还得结合真实的证据以及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最终确定。 比如说,要查看欠款的相关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看它到底符不符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条件,然后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去处理,这样才能准确地判断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有欠款。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要担责。小朱部分欠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小朱称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李则表示并非如此,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小李主张不担责,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欠款为离婚后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若欠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小李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若小李能拿出证据证明欠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可向法院主张不担责,法院将结合证据及程序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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