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外债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外债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的时候,或者即便没有明确表明用于这些方面,但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的,此时就需要夫妻一同来承担这部分债务。
像为了家庭而购置大型物品,像电视机、冰箱等,或者夫妻共同进行投资所形成的外债,都属于这种情况。 然而,要是这外债明确是老公个人的债务,例如他因个人进行赌博这种不良行为或者吸毒等非法活动而欠下的债务,又或者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债权人清楚地知道该债务是老公个人的债务,并且这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该外债就由老公个人来承担,妻子是不需要一起偿还的。 总之,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判别该外债到底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不加区分地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外借款投资项目,后亏损无法偿还。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小丽称不知该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比如投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等,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丽需共同承担。 2、若小朱能证明该借款是其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比如投资完全是个人投机且收益未用于家庭,那么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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