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一方举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判断配偶一方举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具体情况。
首先,倘若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要是这债务只是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债权人有责任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的。 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那么该债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同时,夫妻一方如果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那么他就应该承担起举证的责任,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债务确实只是其个人的债务,而与另一方无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外借款。债权人称借款用于二人家庭购置家电等共同生活支出,要求小李共同偿还。但小李表示小朱借款是用于个人吃喝玩乐,并非家庭生活,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确实用于购置家电等家庭生活需求,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条件,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如小李所说,小朱借款仅用于个人消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应属于小朱个人债务。 3、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无法证明,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小李主张非共同债务,也应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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