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只还一半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不能仅仅由其中一方承担一半的份额。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背负的债务。 在离婚这个环节,夫妻共同债务是应当由双方共同来偿还的。 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事宜,首先双方应该先进行协商,一起确定各自需要承担的偿还份额。 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那法院就会依据债务的性质、形成的原因以及双方实际的生活情况等各种因素,来判定双方到底各自承担多少偿还责任,可不会随随便便就认定各承担一半就完事儿。 可要是这个债务是用于一方的个人投资,并且并没有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就会由进行投资的那一方单独来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离婚之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可不是那么简单地各承担一半就可以的,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偿还争议。其中有一笔用于小朱个人投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小朱认为应各自承担一半,小李则认为该由小朱单独承担,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该笔用于小朱个人投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背负”的定义,不应简单按一半份额分担。 2、法院应依据债务性质、形成原因及双方实际生活情况等判定,此债务很可能判定由小朱单独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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