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的夫妻是否承担配偶的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未离婚的夫妻通常需要对配偶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例如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像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等,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经营活动,比如共同投资的生意所负的债务等,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去清偿这些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其一,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二,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但要是债务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像是配偶个人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不过,当夫妻离婚后,没有举债的那一方就不需要再对该个人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了。 总而言之,对于未离婚的夫妻来说,他们是否需要对配偶的债务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区分,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因投资生意欠款。小丽认为投资非她参与,不应担责;而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偿还,后二人离婚,债权人仍要求小丽偿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投资生意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比如投资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满足夫妻共同债务条件,在婚姻存续期间小丽需担责。 2、若投资系小朱个人行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小丽无需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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