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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男方在贷的款跟女方有关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要是男方所贷的款属于他个人的债务,那这跟女方是没有关系的。
然而,如果这笔贷款是用于夫妻一起生活,像是一起买房子、一起养孩子之类的共同事务,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等情况,那女方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两种情况的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其中一方在事后进行了追认的债务;第二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背负的债务。
要是男方的贷款没有用在上述这些共同事务上,女方就可以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笔贷款是男方的个人债务,这样就能避免自己承担一些不必要的还款责任。
但要是女方在贷款的时候做了担保之类的行为,那可就有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咯。
所以,在离婚后面对男方的贷款问题,女方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被追讨一笔贷款。小胡是债权人,称此贷款是小朱和小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应共同偿还。小李称贷款是小朱个人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小朱承认贷款但表示是个人债务。双方就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贷款时小李有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则为共同债务,小李需承担连带责任。
2、若小朱以个人名义贷款但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小李能举证,那么这是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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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