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还可以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承担情况较为重要。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 倘若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又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就需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清偿方式;倘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就交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比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了购买房屋而向银行申请贷款,此贷款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之后,如果房屋被判定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贷款债务。 这里要特别注意,并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都是共同债务。 只有那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等;或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像共同经营的生意所需资金等;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 总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仍需共同分担,具体的分担方式既可以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也可以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原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向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后二人离婚,房屋被判归小朱所有,但小朱和小李就贷款债务分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大部分,小李觉得应按一定比例分担。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该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应先协议清偿方式,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在此案件中,由于房屋已归小朱,小李应按合理比例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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