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借钱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一方借钱买房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是因为把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意味着夫妻双方都对该房产有一定的权益,这种行为可以看作是夫妻双方共同对房产进行了投资,而借款也是用于满足夫妻共同的生活居住需求,所以自然就属于共同债务。 然而,要是房屋仅仅登记在借款方一人的名下,并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通常就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是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比如,借款方借钱买房子是为了让自己的父母居住,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与配偶进行协商,并且也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像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所以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借款买房,房子登记情况存在争议。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小胡认为这是共同债务,因为双方对房产有权益,借款用于共同居住需求。但房子若仅登记在小朱名下,且借款用于给小朱父母居住,未与小李协商,小丽觉得这不是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对房产有权益,借款用于共同居住需求,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2、若房子仅登记在小朱名下,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也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用于小朱父母居住且未与小李协商的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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