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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借的钱要夫妻共同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前借的钱到底由夫妻共同偿还还是另有他法,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倘若这笔借款有着明确的用途,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购买家庭住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共同事项,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应当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比如,为了给孩子报补习班而借的钱,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教育投入,所以就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要是借款是一方为了自身的一些个人事务而去借的,并且这些事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只是一方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借款,那此借款通常就属于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借款方自己来偿还,另一方没有义务去分担。
在进行判断的时候,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表明借款的实际用途,对确定债务的性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性质产生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和判决,这样能够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离婚前小朱有一笔借款,小胡是债权人。小朱称借款是为了给孩子报补习班,小李却认为是小朱为自己兴趣爱好借的钱,双方对这笔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小朱个人债务存在争议,小胡索要欠款,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借款用于孩子补习班的证据,如缴费单据等,表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子女教育方面,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和小李需共同偿还。
2、若小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可能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由小朱自行偿还,小李无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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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