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了没钱还可以起诉他配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被执行人的配偶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人,是不可以直接对其配偶提起诉讼的。
在婚姻存续的这段时间里,除非这个债务有着明确的规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像是用于家庭的整体生活开销,或者是用于共同的经营活动等情况,不然的话,仅仅会去执行被执行人个人的财产。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做出了恶意转移财产这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就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种行为,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不能毫无根据地就去起诉被执行人的配偶,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满足起诉的条件。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那么最好是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出最准确和合适的建议与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10万元,后小朱未能按时偿还。小李将小朱诉至法院并胜诉,在执行阶段发现小朱财产不足。小朱的配偶小胡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李怀疑小胡恶意转移财产。小李欲直接起诉小胡,小胡认为自己并非共同债务人不应被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小胡不是共同债务人,不能直接被诉,应先执行小朱个人财产。 2、若小胡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小李利益,小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但不能毫无依据起诉小胡,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起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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