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债务可以公证一个人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债务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由一人来进行偿还的。
公证作为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行为,其作用不可小觑。 2.倘若夫妻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某一笔婚内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那么就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公证。 一旦经过公证,这个约定在法律层面上就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当出现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与之相反的证据,通常都会依据公证约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方。 3.不过,这里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那就是这个约定仅仅在夫妻双方内部是有效的,它无法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对这个约定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该约定,那么债权人依然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全部的债务。 4.因此,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债权人知晓并且同意这个约定,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这样做既能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能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维护,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纷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内产生一笔债务。二人约定该债务由小朱一人偿还,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了公证。后来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债务,小李认为有公证约定自己不应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关于婚内债务由小朱一人偿还的公证约定,在夫妻双方内部是有效的,若无其他相反证据,按此约定确定内部债务承担方。 2、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小胡,因小胡若不知晓且未同意此约定,其有权向小朱和小李主张全部债务。夫妻办理公证时应确保债权人知晓并同意约定,避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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