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丈夫还的钱离婚后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此款项的性质为借款,那么在离婚之后,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返还的。
首先,要证明借款的事实,这就需要一些有力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它能够清晰地显示款项的流向,明确款项的性质为借款;还有借条,这是一种书面的借款凭证,上面明确记载了借款的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是证明借款的重要依据。 其次,如果该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方面的支出,那么通常是难以要回的,因为这些支出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和共同的经济活动而产生的。 然而,要是有证据能够证明丈夫明确表示该款项为借款,并且是用于他的个人事务,那么就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返还。 总之,在判断是否能够要回借款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款项确实为借款,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要回这笔款项。 反之,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要回借款的难度就会比较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给了小李一笔钱。离婚后小朱想要回这笔钱,小朱称这笔钱是借款,小李则称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小朱有转账记录,但无借条。小朱认为小李曾表示这是个人借款,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以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且是小李个人事务借款,小朱有权利要求返还。 2、如果无法证明是个人借款且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等支出,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小朱难以要回这笔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