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欠债是否要卖房还债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夫妻中的一方欠债时,一般并不需要通过卖房来偿还债务。
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而单方债务则由欠债的那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来进行偿还。 不过,如果所欠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等情况,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房产,来偿还债务。 要是债务被认定为单方债务,同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执行的时候,必须要保障另一方的居住权等相关权益。 然而,如果欠债的那一方自愿想要卖房来偿还债务,并且另一方也没有任何异议,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卖房偿债的。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夫妻中的一方欠债就一定要通过卖房来还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性质以及房产的归属等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做生意欠了小胡一笔钱,小胡要求用小朱和小丽的房产偿债。小朱称这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的生意属于共同债务,小丽则认为小朱经营生意未与自己商量且自己未从中获利,不应算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生意,此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胡有权要求用共同房产偿债。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单方债务,此时若用房产偿债需保障小丽居住权等权益,若小朱自愿卖房且小丽无异议也可卖房偿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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