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离婚债务怎么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过错方离婚债务的分配原则如下:
1、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不论过错方为何人。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或共同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 比如,为购置家庭住房而向银行贷款的债务,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共同偿还。 2、倘若该债务是过错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由过错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判断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关键在于债务的用途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相关。 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用于个人消费如购买奢侈品等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其个人债务; 而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而向他人借款,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在离婚时,必须依据债务的性质和用途来明确过错方应承担的债务份额,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夫妻共同经营为由向小胡借款5万元,但小李表示自己并不知晓这笔借款,且小朱有赌博的恶习,经常将家庭财产用于赌博。小朱称这5万元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小李则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双方对这笔债务的定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这5万元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小朱有过错,也需夫妻共同偿还。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鉴于其有赌博恶习且小李不知情,这笔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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