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离婚债务如何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和平离婚的情形下,债务处理的原则大致如下:
1、倘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交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为家庭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购买房屋的贷款以及家庭日常消费方面的贷款等都在此列。 2、要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这一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通常情况下,一方基于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等。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如实申报债务的情况,绝对不能隐瞒或者遗漏任何债务信息,否则日后很容易引发纠纷。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来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债务。 只有这样,才能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债务问题,避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和平离婚。在债务处理上出现争议,小朱称有一笔5万元债务是家庭日常消费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承担,小李则坚称这是小朱的个人消费贷款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小朱的个人债务,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消费,如提供消费记录等,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且小李能证明这是小朱个人消费未用于家庭,那这就是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小朱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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