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贷款人离婚可以让一人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共同贷款的这种情形下,离婚时是可以通过协商让其中一人来承担债务的。
倘若双方能够齐心协力达成一致的意见,并且债权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可以依照事先约定好的,由一方来承担全部的债务。 2.然而,要是债权人不同意这样的安排,亦或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不能仅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话,那么就依然得由双方共同来承担。 3.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必须要共同进行偿还的。 在离婚的时候,那些原本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应该用共同的财产来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又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得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要是协议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4.所以说,在离婚时到底能不能让一人承担共同贷款这件事,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的,需要全面地考虑债权人的意见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等诸多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最为合理且合法的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为夫妻,有一笔共同贷款。离婚时小朱与小李协商由小李一人承担债务,小胡为债权人。小李告知小胡此安排,但小胡不同意。小朱认为既然双方已协商好,小胡无权干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协商一致由一人承担共同债务,但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不同意时,不能仅由一方承担债务。 2、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的意见是重要因素,小胡不同意,小朱和小李仍需共同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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