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法律效力。
当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离婚协议中对这些债务的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着约束作用,双方都应按照约定来履行债务相关事宜。 然而,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这样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离婚协议中对这类债务的约定,可能就不会对债权人产生效力,债权人仍有权向负债的一方主张债权。 总之,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的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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