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银行债妻子不知情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丈夫欠下银行的债务,妻子一般是不需要承担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而这笔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那么这样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就没有偿还的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购买家庭住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像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需资金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妻子就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 要判断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比如要查看债务用途的相关证据,像购物发票、生意往来记录等。 所以,仅仅是丈夫欠银行债,而妻子对此并不知情的话,通常情况下妻子是不需要承担的,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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