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问题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离婚债务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关注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各类负债以及各自应当承担的偿付责任份额。
其中,需要明确划分的有两类债务: 一种是夫妇二人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种则是仅由一方负责清偿的一方个人债务。 以具体示例来说明,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负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支出的债款,大部分情况下都将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然而,若有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筹备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并且在此过程中所赚取的利润并未被用于改善家庭生活品质,那么这类债务往往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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