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担保债务,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中的伴侣在其中一方为另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进行担保后,当这对夫妻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这些债务是否属于他们之间的共同债务。
若被担保之债款是为了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则应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反之,通常情况下会将此类债务判定为个人债务。 在此情形之下,责任的分配将会综合考量夫妻两人的财产状况、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担保的具体性质等多方面因素。 若是共同债务,则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若为个人债务,则由提供担保的一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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