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照法律程序正式提出离婚主张之后,对潜在的债款负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至关重要。
此项工作需区分债款的基本性质。 若属于夫妻双方共担的共同债务,那么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反之,若是某一方自身产生的个人债务,那就应当由这一方独自承担。 举例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当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些债款是用作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支配时,那么这类债务就会被归类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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