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产生的个人债务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导致产生的个人负债,应当由负债者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也就是说,若债务的生成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以后,该债务是负债人独立决策所引发的,例如涉及到其个人过度消费或投资等行为,那么另一方则无需为其承担任何偿还责任。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使债务确实是在离婚后才出现的,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此笔债务与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有着密切关联,那么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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