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问题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关于债务责任与负担的判定往往会斟酌众多要素,诸如债务的属性、形成时间、具体用途,乃至当事人各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共识之类。
若是属于夫妇共有的债务负担,便应由两位共同承担; 而若视角转至个人债务范畴,那么这部分责任自然就应由个人独自承担。 举例来说,那些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 然而,当某位配偶在另一位配偶毫不知情且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前提下所背负的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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