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论是何种情况下所产生之债务,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判定和处理。
关于如何界定在分居阶段由某一方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产生的债务,这主要取决于该笔债务的性质及其实际用途。 若此债务系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商业活动或是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等方面,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该笔债务仅是由其中一方出于个人消费、投资等私人目的而产生,且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也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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