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的债务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启动之后,债权债务的分担须依据债务之特性予以明确界定。
若此系夫妻二人所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人责任,其原则性原则要求这对夫妇共同承担起还款义务; 然而若是某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债务,那么就需要由该方当事人独自扛起,独自负责。 举例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有任何一方利用个人名义借款,且此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的限度,这样的债务通常会被确认为个人债务。 不过,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项借款实际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体现出夫妻二人间的共同意愿的话,则可以推翻上述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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