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婚姻期间债务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法人婚姻存续期间,若涉及到债务问题,其处理原则主要如下:首先,如系夫妇间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担还款之责;
反之若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关于“共同债务”的界定,通常是指那些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或为了夫妻共同开展经济活动以及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置房产时所产生的借款,便可视为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有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资助与自己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往往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