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法婚姻持续过程中,某一方负担之债务是否被视为夫妇俩共同承担的债务,这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确切判断。
若此笔债务乃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抑或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等方面,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倘若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便不应当被视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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