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个人债务又结婚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婚姻关系中涉及到的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还是由产生该项债务的个体对此负有全权责任。
即便在重新组建家庭后,新的配偶也通常不需要对上一段婚姻中所产生的个人债务葆有全部偿还义务。 然而,若是在二次婚姻后,新的配偶对于这些个人债务表示了认可或是这些债务确实是为新的小俩口的共同家庭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花费的,那么就有可能将这些负债定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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