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离婚约定由一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婚姻期间所经历的债务问题,在进行离婚协议签署时,双方可自行约定由某一方独自承担。
然而,我们得明白到这类协议所产生的约束力仅限于其自身的夫妻双方,并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第三方。 换句倘若这些所负之债属于为确保夫妻共同生活品质、或促进夫妻间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愿所导致的,那么即便在此次离婚过程中双方已经达成了由其中一方全权负责的约定,债权人依旧保留向这对前任夫妇索偿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