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夫妻之间债务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妇二人之间的债务实行严格区分,包括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两大类。
一般情况下,凡属为维持夫妻共有生活,助力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遵循夫妻共同意愿而负担之债务,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须由夫妻双方携手分担。 比如,共同购置房产所需支付的款项便属于此类范畴。 然而,若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举债,且此项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通常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某一方未征得配偶同意,擅自将资金用于个人奢侈消费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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