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其中一方欠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分别居住状态的期间内,任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若此项债务被证实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付责任。
然而,如能证明此项债务乃是在夫妻分别居住期间,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便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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