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欠账怎么算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衍生出的共同债务,我们遵循基本原则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责任。
然而,若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由其个人独自承担。 在进行债务性质甄别时,我们主要综合考虑各种关键因素如债务的生成时间以及实际用途等多方面信息。 例如,那些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必需的开支所负担的债务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内; 然而,当其中一方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此种情况下一般非属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强化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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