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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欠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配偶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被判定为其个人单独承担的责任范畴内,那么在此类情形之下,便是不允许动用夫妻共有财产用以清偿的。
然而,若是某笔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的生产运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两人所达成的共议共识而产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便可能将夫妻共有财产纳入执行范围之内。
具体的判断标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例如债务的具体使用目的、夫妻双方是否都有意愿一起承担债务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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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