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欠债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对于一方所背负的债务如何处理,应首先对该项债务进行定性,即是原则上的个人债务抑或是属于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的婚姻共有债务。
针对个人债务的情况,自然需要由债务人本人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该项债务被认定为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或者是为促进共同生产经营目的产生的,那么便可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因沉迷于赌博活动而欠下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个人债务,由其本人负责偿还; 但是,如果某一方为了购置家庭住房而向他人借款,那么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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