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离婚把房子过户给女方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形成之时,即使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债权人亦拥有向配偶索偿之权利,将房产转让至女方也无法避免。
唯一前提条件是证实此项负债为个别债务,而且债权人已经事先就此事知情。 在如此状况之下,女方有必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对此债务毫不知情,同时此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费用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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