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离异之时,其中一方背负着欠款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那么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一被蒙在鼓里的一方的确有权以法律途径进行申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她便可轻易逃脱责任,他/她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产生。 倘若能成功地证明以上几点,那么这位不知情的配偶将无需为这笔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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