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的货款需另一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单独承担的货款债务是否需要配偶另一方共同承担,这需要根据各案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该笔贷款系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筹集,则配偶另一方往往需负起相应责任。 然而,假如能够充分举证所借贷款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而是主要为了满足个人的商业运营或者其他非家庭用途的行为需求,并且,配偶另一方对此事并不知情,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在此种情形下,配偶另一方或许可以免于承担此项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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