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借网贷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所贷款项是否应当由配偶作为共同债务人负责债务偿还问题,这主要视乎借贷资金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事业运营或者得到过夫妻二人的共同同意。
若借款人以家庭日常所需名义进行的网贷融资,例如购置生活必需品或支付子女的教育经费等,这种情景往往会被法律认定为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配偶也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然而,当借款行为涉及到一方的个人消费,比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活动,或者其用途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得到过夫妻二人的共同同意时,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共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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