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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夫妻要共同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若夫妻中的一方向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是否需由夫妻共同分担,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如果这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它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此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这些均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相比之下,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结果,那么这笔债务仍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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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58:34